2014年10月2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校党委书记韩进、校长李晓红、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和院长肖永平出席了聘任仪式。校党委书记韩进主持聘任仪式,校长李晓红为李静颁发聘书。
李晓红表示,刚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中专门提到教育单位要与公检法机关有机结合,共同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李静的加盟将促使我校在推动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他希望李静多向师生介绍法律研究前沿问题,传授工作实践经验,为学子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李静称,“我一定不负重托,和法学院师生共同努力,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尽一份力。”
随后,李静为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对司法公正的认识》的报告,报告会由肖永平主持,包括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公正司法的实现途径、推进公正司法应当注意处理的几个关系等方面的内容。最后,李静强调,加强公正司法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又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司法机关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不仅需要培养并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也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和司法体制。(刘玄龙、赵洪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