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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政策与法律挑战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

日期: 2013-09-18      阅读:

9月8日至11日,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德国驻华大使馆、德国阿登纳基金会以及德国哥廷根大学国际与欧洲法研究所共同举办的“中欧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政策与法律挑战国际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一百余名来自海内外各知名大学、行政机构、企业、媒体、非政府组织的学者、行政官员及相关代表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围绕各个议题展开深度对话与探讨。

  9月9日上午,国际会议在充满学术气息的氛围中在法学院120会议室拉开帷幕。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蔡守秋教授主持了开幕式。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德国驻华大使馆能源环境气候处副处长Cordula Geinitz女士、德国阿登纳基金会上海办事处主任Peter Hefeler博士以及德国哥廷根大学中国办公室主任Frank Stiller博士分别代表主办方热情致词。
  开幕式上,肖永平教授首先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祝贺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国际会议的成功召开,同时对参会的来宾表示热烈欢迎。肖永平院长向大家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与环境法研究所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方向;并指出,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都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受到关注的新问题,同时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他表示,在当今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大环境下,对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相关问题开展多视角的研究与交流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王树义所长的致辞在对武汉天气多变的调侃中展开。他指出,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期待通过会议实现参与方的深入交流。Cordula女士代表德国驻华大使馆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本次会议的筹备中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此外,她还对武汉大学环境法所一直以来致力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期待通过这次会议能推动中德学术界在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领域的进一步沟通与交流。Hefeler博士则称赞本次会议是一个有意义、跨学科的交流平台。而Stiller博士则在致辞中追溯了哥廷根大学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合作渊源。Cordula女士、Hefele博士以及Stiller博士均向秦天宝教授对双方合作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表示真诚的感谢。
关注能源安全 专注能源转型
  9日上午9:45,会议进入第一单元的主题发言与自由讨论环节,该单元由蔡守秋教授主持。三位中外专家作了主题发言,来自厦门大学能源研究院的刘希颖博士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全球能源政策转型的背景与方向,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肖国兴教授从“国情与对策体系构建”、“中国的能源战略”、“中国的重点选择”及“必由之路”四个方面介绍了中国的能源政策,来自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的Sven-Uwe Mueller博士作了以“德国能源转型报告”为题目的发言,介绍了德国的能源政策及其转型措施。
  短暂的合影及茶歇后,由来自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德国和国际矿业及能源法研究所所长Harmut Weyer教授和来自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龚向前教授围绕“国家能源安全政策的启示”作了评论性的发言。Weyer教授对德国能源政策转型所带来的影响与挑战进行了介绍与分析,而龚教授则介绍了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能源法如何实现相应的制度变革,并提出关于我国能源法的构建思路。
  下午14时,第二单元“非国家主体在能源政策挑战中的作用——战略及解决方案”议题开始。该单元以案例研究方式进行,由Hefele博士主持。来自武汉市低碳经济促进会的田雁女士以武汉为例介绍了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开展情况。来自德国观察的Dirk Rommeney先生介绍了非政府组织在德国乃至欧洲的气候及能源政策转型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此外,来自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部的王春芳部长和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的秦星女士介绍了企业在节能减碳、推行清洁生产、创新环保科技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下午4点一刻,进入第三单元“一个硬币的两面?——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议题,由Geinitz女士和Mueller博士主持。Weyer教授作了“能源安全与气候政策的相互影响”为主题的发言,来自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姜克隽教授介绍了在能源安全语境下技术革新在低碳目标实现中的重要作用,而肖国兴教授则从能源自主的角度提出了中国能源结构的组成与转型。
  第一天的会议在Hefele博士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的总结中顺利结束。Hefele博士与秦天宝教授一致认为,各位嘉宾的发言非常精彩,观点新颖、视角独特,参会人员积极互动,不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精彩纷呈。当晚,与会人员还参加了由德国驻华大使馆举办的欢迎晚宴,进一步加强了沟通与交流。
应对气候变化 调整气候政策
  研讨会于9月10日上午9时许在法学院继续进行。 Geinitz女士进行开场致辞时说到:“昨天的发言非常精彩,每个议题后的讨论也十分热烈,希望今天的会议能带给大家更多惊喜。”当天的议程同样由三个单元组成,每个单元都安排了主题发言和自由提问环节。
  第一单元“加强中国气候政策的法律与制度框架”议题在秦天宝教授的主持下开始,来自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政策法规处的丁丁处长作了“中国气候变化政策与法律的发展”的主题发言,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的蒋小翼博士的发言则从中国气候变化立法进程的角度进行了阐述。
  10点30分,来自法兰克福大学的资深教授Eckard Rehbinder教授、汉堡大学社会科学院的Anita Engels教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合作处的张晓华处长及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周琛博士围绕“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及各自的能力”这一主题分别从不同学科角度作了发言。Rehbinder教授介绍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历史、内容及其在气候变化语境下所扮演的角色;而Engels教授则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了欧洲碳排放交易制度的成败之处,提出了应当壮大欧洲内部碳交易市场并加强减排等对策;张晓华处长对2015气候公约的达成所面临的现实困难进行了分析与解读;周琛博士作了关于气候变化框架下技术转让法律问题的主题发言。

  下午两点的第二单元“气候变化地方行动中的共同努力”议题也以案例研究的形式进行,议题的讨论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李广兵副教授主持。来自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的吉海英女士、黄石市地方税务局的胡绍峰先生、绿色和平组织的李硕先生和华能集团阳逻电厂的聂加强先生通过案例展示了中国地方政府机构、NGO组织和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所作的努力。
  下午三点半,第三单元“加强能源与气候变化政策中公众参与的新办法”议题以圆桌会议的形式开展,主持人为Geinitz女士和来自阿登纳基金会的David Merkle先生。首先由Rehbinder教授与蔡守秋教授分别介绍了德、中两国在环境与能源法中关于公众参与的具体内容与实践。随后,Rommeney先生、武汉晚报资深记者胡常峰先生、李硕先生和学生代表孙雯同学加入到圆桌会议。在会议讨论中,各方从不同角度解读了受气候变化影响下人们的生活变迁和法律需求。

  会议在Geinitz女士和秦天宝教授的致辞中接近尾声。闭幕式上,Geinitz女士表示,经过这次会议,各方都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而这种认识将在各方未来的学术研究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秦天宝教授在致辞中对这次会议的主办方、与会代表、工作人员以及同传译员等表示感谢。他说道:“这次会议无论从议题与程序设计,或是代表构成,还是研究视角、以及观点主张,都体现出‘多样性’这一特征。”他为能够为大家提供这样一个交流探讨的机会与平台、促进彼此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感到高兴,希望此次研讨会能抛砖引玉,引发大家的深入思考和研究。随着秦天宝教授总结发言的结束,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环境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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