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汉市司法局指派,2014年8月15日,我院民商法教研室李新天教授飞赴新疆克拉玛依市,为该市律师培训授课。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是武汉市司法局对口支援的单位,为了顺利完成这次培训活动,武汉市司法局根据援助单位的要求确定了讲课内容,精心挑选了三位主讲老师,事前做了精心的布置和安排。培训活动为期两天,李新天教授讲授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核心价值——法律风险防控”,他列举了大量国内外著名企业的案例,阐释了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重点分析了企业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特别是在合同实践、公司运行方面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并从企业法律顾问的角度,传授了如何帮助企业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经验和技巧。李教授的授课既有前沿的理论探讨,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司法局领导和律师们的一致好评。克拉玛依市全体律师及石河子市的部分律师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活动。在新疆期间,李新天教授等还与克拉玛依市律师协会及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交流。
日前,武汉市司法局收到克拉玛依市司法局的感谢信,信中赞扬李新天教授等三位主讲老师理论基础深厚,又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令他们受益匪浅。《湖北日报》、《武汉晨报》等相关媒体对此作了报道。(供稿人印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