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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广西钦州中院签订合作协议并举办首期优秀法官培训班

日期: 2013-08-28      阅读:

2013826日上午,我院与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签字仪式暨优秀法官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我院120学术报告厅院隆重举行。钦州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小利、政治部主任刘保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高级培训中心主任吴承芳及培训班的全体61名学员参加了签字仪式。钦州中院政治部主任刘保华与法学院副院长冯果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署合作协议。会议由法学院院长助理陈风主持。

法学院副院长冯果首先致辞。他代表肖永平院长向大家表示最热烈的欢迎!他介绍,武汉大学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环境优美,人才辈出。法学院学多年来致力于推动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学科实力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法学院的发展离不开各界,尤其是司法界的鼎力支持和帮助。在教育部最新的卓越法律人才建设计划中,我院又一次抢占先机,更需要加强并深入发展与司法实务部门的深入合作。此次与钦州中院的合作,将是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教学科研和审判实践的融合,师生和法官的融合,必将推动院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进步!

钦州中院纪检组长杨小利代表钦州两级法院系统全体干警、代表钦州中院党组及卢上需书记向武汉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感谢。他介绍了钦州的历史,尤其是当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活动的频繁,法院在司法审批工作中面临诸多挑战,十分需要和高等院校加强合作。这次双方的合作将围绕研究生实习、司法实务科研、联合出版优秀成果及法官培训等议题展开。这是钦州市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举措之一。希望双方能互通有无、互学互享、共谋发展。

会上,冯果副院长与钦州中院政治部刘保华主任共同签署合作协议。钦州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小利向法学院赠送礼品。

在随后进行的开班典礼上,钦州中院政治部刘保华主任强调,本期培训班筹备时间紧,在双方的通力合作下,培训班如期召开。他代表钦州中院卢上需书记要求参训学员提高学习重要性认识,明确学习任务,注重知识转化,有效建立师生网络,确保学习成果高产出。

另据悉,本期培训班将讲授刑事证据规则新发展、刑法知识转型与刑事司法、公司法司法实践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适用、新民诉法关于证据制度修改的理解与适用、组织行为学等内容。期间学员还将参观全国法院思想工作先进集体——江汉区法院,考察学习法院文化建设。(供稿人: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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