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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积极参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日期: 2013-03-07      阅读:

3月6日我院教师、武汉大学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权益部部长刘慧作为“合适成年人”全程陪同洪山区检察院提审,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7岁的某面馆服务员马文因盗窃被捕,昨日上午,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准备提审被押在洪山区看守所的马文。但因此前一直联系不上其家人,该院决定适用“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由刘慧担任“合适成年人”,在提审时全程陪同马文。
“我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老师,在公益机构负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同时我是诉讼法学博士,也能够给予你一定的法律帮助。”昨日,征得马文同意后,刘慧在讯问开始前对马文的涉案罪名等基本情况向检察官进行了解,随后全程旁听了对马文的提审。“洪山区检察院适用‘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与我们弱者权益保护中心追求的宗旨是一样的。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和未成年人交流,了解其家庭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他进行心理疏导,最大程度保护其合法权益。”刘慧说。
讯问结束后,刘慧在“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案件办理权利义务告知卡上代表马文的法定代理人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她还详细讯问了马文在羁押期间的生活、健康情况,并向他简要的介绍了一些维权知识。
据悉,我院还有项焱、冯洁菡也被洪山区检察院聘任为“合适成年人”,这体现了法学学者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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