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26日,我院副院长?xml:namespace>秦天宝教授对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访问,并参加了该院环境法学专业博士生的毕业答辩和年度考核。?xml:namespace>
我院与根特大学法学院自2007年签署协议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双方在教学、科研、学生培养和国际会议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双方已经联合举办了两届高级研讨会,我院共有7名硕士毕业生在根特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3名博士毕业生在该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今年,我院又有3名硕士生收到了根特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函,准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
在根特大学期间,秦天宝和根特大学法学院外办主任Hans De Wulf教授进行了会谈。双方一致认为,两院之间的合作是成功的,应当延续这样的良好势头并进一步扩大合作的内容和形式。秦天宝和Hans De Wulf教授就在原协议基础上增加本科生交流、鼓励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到根特大学攻读欧洲法硕士项目、在常规博士项目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联合博士(joint PhD)项目等条款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意见。新协议在送交两院院长签字后即刻生效。双方还就根特大学2013-2014学年度向武汉大学派遣交流学生的事项进行了商谈。秦天宝欢迎根特大学的学生到法学院来交流,法学院也将会择机选拔优秀学生到根特大学来交流。
访问期间,秦天宝还受聘为根特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专业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参加一场博士生毕业答辩。此次参加答辩的博士生向文,是我校2007届硕士毕业生,导师为李启家教授。向文是我校第一批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平台和政策申请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的硕士毕业生,赴根特大学攻读环境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师从环境与能源法中心主任、比利时宪法法院大法官Luc Lavrysen教授。向文的论文和答辩获得了答辩委员会的一致认可。答辩会主持人根特大学法学院院长Piet Taelman教授当场宣布授予向文根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之后,秦天宝还参加了由其担任共同导师的两位博士研究生的年度考核,这是秦天宝继今年1月份参加荷兰蒂尔堡大学博士答辩以来,再次参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培养工作。这进一步提升了秦天宝教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国际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