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2月18日上午在京闭幕。会上,我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当选新一任民革中央主席。
万鄂湘于1977年至1980年在我校外文系学习,1988年毕业于法学院国际法系,获法学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先后任法学院国际法学系副主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2000年5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项目;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他所创办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是我国第一个民间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为全国数万“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受到国内外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赞扬。2005年9月,作为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非常出色地组织承办了世界法律大会,被世界法学家协会授予“一级正义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