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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首届海外(法学)学术周在德国拉开帷幕

日期: 2012-10-27      阅读:

2012年10月24日,武汉大学首届海外(法学)学术周活动在德国哥廷根大学大礼堂拉开帷幕。校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率领的武汉大学代表团访问了哥廷根大学,并与哥廷根大学校长Ulrike Beisiegel教授就两校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在科研领域合作进行了充分而有效的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国武汉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在武汉大学首届海外学术周上的联合声明》,决定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在法学领域的科研领域合作。法学院侯振发书记、肖永平院长、Ben Boer教授和秦天宝教授以及武汉大学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签署仪式。
10月25日上午,武汉大学首届海外(法学)学术周在德国哥廷根大学大礼堂隆重开幕。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哥廷根大学校长Beisiegel教授、德国下萨克森州科学文化部长Lange博士、中国驻汉堡总领馆杨惠群总领事、德国联邦教育部官员Stiller博士先后致辞。开幕式后,学术周向100多位中外来宾播放了武汉大学及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宣传录像,介绍了武汉大学及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人才招聘及招生信息,现场解答了与会者提出的问题。
下午,法学院承办的武汉大学海外学术周重头戏——“中欧可持续发展法国际会议”在德国哥廷根大学举行。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博士和哥廷根大学法学院院长Schorkopf教授先后致开幕词,院长肖永平教授就中国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做了主题发言。之后,国际法研究所张湘兰教授、副院长冯果教授、罗国强副教授、环境法研究所蔡守秋教授、王树义教授、Ben Boer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里安教授、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祝捷副教授等先后从经济、环境和社会等维度与欧洲学者共同研讨可持续发展法治。
侯振发在开幕式上致词
肖永平作主旨发言
哥廷根大学法学院院长Schorkopf教授致开幕辞
冯果副院长就公司董事诚信义务发言
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Hans de Wulf教授就股东诉讼发言
法学院张湘兰教授发言:排放交易制度与海运业

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Frank Maes教授发言:排放贸易制度和航空业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的Marjan Peeters教授发言:排放贸易制度与欧盟气候法

据悉,武汉大学在十二五期间,制定六大计划领航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武汉大学从今年起将每年选择一个主题在国外举办一次“海外学术周”。法学作为武汉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学校确定法学为首届海外学术周的主题,并交由法学院承办、“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环境法治”70后学者学术团队具体筹办。
详细内容将有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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