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30日、31日举行的第六届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中,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武亦文老师以“故意行为所致损害的排除”为题,出色地完成三十分钟的课堂讲授。评委们结合教学督导团对本学期《保险法》的随堂听课评价,以及该课程的完整教案讲稿,最终将武亦文老师评为二等奖。
本届教学竞赛自2月21日开始,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法学院所有符合参赛资格的青年教师均参加了预赛,相互观摩教学过程,并接受学院教学督导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的悉心指导。我院三名青年教师于9月份参加社会科学学部复赛,武亦文老师经选拔与全校其他31位教师进入决赛。
每两年一届的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不断改进评比评价标准,尽力避免“过度表演化”倾向,贴近本科教学实际,提醒并激励初登大学讲台的青年教师们认真体会教学规律、注重提升教学方法。据了解,学校教务部会将所有教学竞赛的实况录像面向师生公开展示。(院本科办 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