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知识产权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经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已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备案。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于2012年6月11日举行会议,决定该学位点从2013年起开始正式招生。这是我院学科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工作成果。
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规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授予点.。我校接到国务院所发文件后,由当时的刘经南校长、李清泉副校长阅处后由当时的黄进副校长作出批示:“我校已有研究知识产权的专门人才,基础较好。建议在法学院加强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建设,设立知识产权硕士点、博士点。”我院接到学校批示后,责成宁立志教授具体负责组织申报。鉴于我院并无知识产权法教研室,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于2009年向学校申请并获准设立“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由宁立志任所长,该所整合我院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环境法、刑法等教研室从事知识产权法相关研究的现有力量,进行课题申报、课题研究、课程建设(包括双语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并开始承担法律硕士、全校工程硕士和本科生通识课等的知识产权法教学任务,为知识产权法二级学科建设作多方面的准备。2010年至2011年底,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组织和准备,历经学科设置论证、学科申报材料核查、校外专家评议、申报答辩、公示质询和报备等程序,最终于2012年5月2日被正式公布获准设立“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代码为:0301Z1 ),作为法学院继体育法博士点后的另一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此期间,法学院对该学科点的建设给予了重视,比如,2010年、2011年等年份的法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法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均将知识产权法学科建设列为法学院工作重点。在梯队组织过程中,法学院各学科从事知识产权法相关研究的各位老师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另外,在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过程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学者吴汉东教授作为校外专家组组长与朱雪忠、曹新民、胡开忠、刘华、麻昌华、彭真明等国内多位知名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专家一起进行评议并出具评议意见,对我校设立知识产权法博士点的意义和条件给予了充分肯定。
根据我校知识产权法学学科近年来的发展状况,“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将设“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国际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执法”以及“新类型知识产权法”四个主要的研究方向。学科点负责人为宁立志教授。首批参加该学科点导师遴选的博士生指导老师为宁立志、聂建强、秦天宝三位教授。另外根据院领导意见该学科暂时不设硕士学位授权点。
今后,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将继续在学校、学院的领导和各相关学科的支持下加强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建设,争取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更多更好的成绩,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发展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做出更大的贡献。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