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赵钢教授再次当选副会长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学术研讨会于2011年7月8日至10日在美丽夏都青海省西宁市召开。本次大会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高校共16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我院赵钢教授、刘学在教授、占善刚教授应邀出席了本次大会。本次大会有两项主题:其一,成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其二,围绕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行学术研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最新决议,中国法学会所属各二级研究会将陆续从分离,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其仅作为中国法学会的团体会员在业务上受中国法学会的管理。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作为先期试点研究会之一率先召开了本次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了研究会章程,选举了会长、副会长、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当选为会长,我院赵钢教授当选为副会长。在随后进行的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就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作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的专题报告。我院刘学在教授、占善刚教授在各自的小组讨论会上作了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