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上午8:30,为迎接2011级法律硕士新生,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武汉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课程信息、课程设置、学位授予、实习实践等相关方面的情况,法学院副院长康均心教授就相关情况做了具有针对性的指导讲座,在同学中得到了强烈的反响。
康院长首先对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的产生及发展进行了透彻的分析,并对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说明。法律硕士以学分制为考核制度,以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平衡教学;对于务实性部门法,均设置案例研究相关的选修课程,并且围绕法学新兴实用学科和社会热点领域开设了相关的选修课程。我校法律硕士的十二门核心专业课程包括:司法改革研究、法案研究、涉外法案例研究、国际法原理案例、环保法例研究、国私法原理案例、宪法、法理、中国法、民法、刑法、诉讼法。法学院对于法律硕士非常重视,力求实现研究课题的多样化、实用化,专业技能培训的多元化、开放化。
随后,康院长就法律硕士的师资力量及培养模式进行了指导说明。法律硕士采取硕士生导师同各专业班主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法律硕士的代课教师大多具有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经验,教师的法律实务与单位及其所教授的课程对接,符合法律硕士的专业要求。
根据历届的经验,武汉大学法学院对法律硕士的实习实践工作高度重视,在与相关单位联系,并与其建立合作,对其资源和特点进行考核后,对法律硕士统一安排实习。
往年实习的单位的基本情况如下: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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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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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年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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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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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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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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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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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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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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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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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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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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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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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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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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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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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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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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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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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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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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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加的实习实践项目情况: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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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年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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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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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岗位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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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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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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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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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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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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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实践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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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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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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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科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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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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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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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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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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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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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最后,康院长对2011级法律硕士新生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做了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康院长指出,法律硕士新生应根据专业的相关特点,在结合本科专业优势的基础上,发挥法律硕士的优势,力争成为综合性的人才。康院长对于法律实务的工作进行了强调,鼓励同学参加相关法律工作的实习,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进行学习研究,以便更快地和社会接轨,更好地走入工作岗位,接手相关的法律实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