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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本科生旁听行政诉讼案件

日期: 2011-05-15      阅读:

512上午我院2009级本科生在本学期《行政诉讼法》主讲教师林莉红教授、黄启辉博士的带领下,乘车前往洪山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该案原告为一家汽车修理厂,被告为当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原告针对被告颁发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提出诉讼请求。尽管案件本身并不算复杂,但是法官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来组织法庭调查,原被告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并且归纳出该案争议焦点问题引导双方进行法庭辩论。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庭审结束以后,当事人离开法庭现场,合议庭组成人员在林莉红教授的邀请下来到同学们中间交流,在法院工作纪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的许多问题。




(图片由2009级学生提供)

据本次法院旁听活动的组织者林莉红教授介绍,基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的比例相当低,本学期她一直努力与洪山法院的行政庭保持联系,等待合适的旁听机会。当天上午正好是本学期《行政诉讼法》的最后一次授课时间,可以说是很巧合、也很难得的机会。

笔者在庭审现场观察到,绝大多数学生对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保持了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并被主审女法官的高超庭审表现所折服。一位张姓女同学激动地表示,感谢林老师和学院提供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如果更多的专业课程比如刑法、合同法、侵权法、婚姻法、知识产权法等等,能够安排类似的各种教学环节,学生们的专业学习热情和学习效果必然会极大的提高。

(本科生办公室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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