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已被列入2011年国家立法计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不管是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修改还是本次修改,武大学者都是主力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向记者介绍。
谈起武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的渊源,王树义如数家珍。“武汉大学是全国最早开始研究环境保护立法的高校。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武汉大学的许多前辈们都参与了其立法过程。2003年,我们所率先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研究,并提出了系统的修改方案。一直以来,我们所充当了国家环保部的法制智囊团角色。”
作为环境法专家,王树义和他领导的团队——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经常受委托进行各种各样的环境法立法及修改研究工作。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到森林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几乎每一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起草研究和后续修改工作,都少不了他们的参与。
据王树义介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于1981年成立,首任所长是法学泰斗韩德培先生。“韩老先生具有十分敏锐的学术眼光。”王树义回忆说,上世纪80年代初,韩德培先生就告诉他,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环境的破坏和对资源的浪费越来越严重,环境问题将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大问题,现在开始研究环境法,“很有前途”。韩德培先生还积极上书有关部门,建议成立环境法研究所。正是在韩德培的推动下,研究所于1981年得以建立,是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机构。
“我们所是全国最早的15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当时法学学科只有两个,即中国人民大学的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4月17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立法调研组将来武大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专家座谈会,这也是国家对武大环境法研究所实力的认可。”提起他领导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掩饰不住内心的自豪和喜悦。
除了研究《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等也是王树义正在着手研究的主要立法课题。“环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对这个领域里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法律调整,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转自武汉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