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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召开研究会工作座谈会

日期: 2011-03-09      阅读:

3月5日,省法学会在武汉大学召开研究会工作座谈会,总结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征求新一年的工作意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省法学会副会长徐汉明、肖永平、康均心,各研究会负责人,以及省法学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周成奎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对省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六届二次会议精神的批示精神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鸿忠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研究部负责人陈志伟代表省法学会对过去一年各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如何进一步规范研究会工作提出了系统性的意见,全面细化了年会工作、换届工作、组织机构健全、重大事项和日常工作报告制度等具体操作事项。
座谈中,各研究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过去一年各研究会工作的亮点,阐述了新的一年工作思路,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李鸿忠书记的批示、周成奎副会长的讲话精神谈了各自的打算。大家结合各研究会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在经费保障上,建议财政保障与社会融资聚力,加强保障力度;在交流路径上,建议横纵结合,推动研究会与市州法学会深层次交流;在成果转化上,建议要贴近实践,多参加地方立法的价值评估和立法论证工作;等等。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同志就研究会的建设,明确了三点意见,一是坚持按章办事,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研究会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加强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学术研讨、学术年会等工作。研究会要按照中国法学会新《章程》的规定,在法学会统一章程、统一组织体系、统一会员称谓的前提下,按照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要求,把研究会始终置于省法学会的领导之下。二是立足湖北、研究湖北、服务湖北,为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科学发展,实现弯道超越提供法治保障。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湖北省要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我省把“跨越式发展”写在“十二五”发展的纲要中,既强调速度,又强调质量,既强调当下,又强调长远,既兼顾了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又突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目的在于筑牢这个“支点”。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们更要认真贯彻落实李鸿忠书记的批示精神,从解决我省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着手,多探究跨越式发展的法治保障问题,多研究包容经济、低碳经济、生态文明、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社会风险控制等课题,从法律路径加快发展速度、控制发展风险、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三是法学会机关要积极主动,认真服务,真正的把研究会融入到法学会这个大家庭中来。融入法学会这个家庭,各研究会要有所动作,自觉接受领导。法学会机关也要积极主动,搞好日常沟通工作,要积极参与各研究会的各项活动,摸清底数,了解各研究会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的搞好服务,推动各项工作制度与省法学会的对接、并轨,促进省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更加有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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