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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讲台竞技艺,法苑教师展风采 ——我院教师在武汉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荣获佳绩

日期: 2018-11-22      阅读:


在刚刚举行的武汉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经过与全校24个学院(系)30多位老师的激烈角逐,我院三位参赛教师脱颖而出,斩获三个奖项:武亦文获得一等奖,黄明涛获得二等奖,朱磊获得三等奖。



三位参赛教师为比赛作了充分准备,教学设计用心独到,教学方式引人入胜,充分展现出我院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风采。武亦文老师的参赛主题是“物权法定原则”。他先以“祖母的遗愿”为案例,引出讲授内容。通过“法律在当事人设定物权时,只允许其做选择题,且不能变更选项内容”的类比,简明生动地揭示了物权法定的内涵。在解释了物权法定的主要原因与违反该原则仅产生债法效力的法律后果后,用一系列事例阐明,物权自由尽管能充分满足当事人所寻求之权利安排,但可能带来交易成本提高等更多弊病,进而引出“物权法定主义的缓和”这一更合理的解决路径。最后,武老师以《民法典》物权编当中新规定的居住权制度对开场部分的“祖母的遗愿”进行了回应。



朱磊老师的授课围绕国际私法中的核心概念——法律冲突展开,详细介绍了法律冲突的概念、产生原因和解决方法。教学设计上,以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核心,选取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作出的葛洲坝三联公司诉美国罗宾逊公司这一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将知识点的讲授与现实中的案例相结合,并与同学们互动,引导大家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思考。



黄明涛老师参加的是全英文组比赛,他以全英文课程“英美立宪导论”中的“合宪性审查的功能”为授课主题,通过对一宗著名案件—焚烧国旗案——的分析,将大家带入到对美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学习之中,介绍了相关的宪法理论、法律方法,并总结了该制度的两大功能,即确保公权力机关合宪运作、同时为公民权利提供救济。黄老师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流畅的讲解分析,给在场同学与评委留下了深刻印象。

本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持续近8个月,历经学院预赛、学部复赛、学校决赛三个阶段。法学院高度重视,在今年4月举办学院预赛前,特别邀请了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济管理学院杜莉老师,武汉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城市设计学院的邓俊老师,以及新闻学院播音与主持专业的陈铭老师,参与教学观摩活动,为法学院的教师们分享教学竞赛经验、并进行教学指导。在学部复赛和决赛前,法学院也多次组织往届教学竞赛获奖教师为参赛教师进行模拟比赛,提出指导意见,帮助设计教学方案,完善教学课件。借助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契机,学院通过安排一系列教学观摩、教学指导活动,让全体青年教师接受了全方位的指导,达到了以赛促教、以赛代训的效果。(供稿人: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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