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国际法研究所荣休教授刘丰名荣获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刘丰名先生是我国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1929年生于重庆市。1946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1949年随解放军南下,曾任桂林市公安局副科长。1954年调入公安学院武汉分院任教,1957年“反右运动”中下放农场。1978年调至华中师范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室,1984年回到武汉大学,任法学院国际法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独著有《现代国际法纲要》、《巴塞尔协议与国际金融法》和《国际金融法》等学术专著和教材,与人合著有《科学社会主义》、《通俗政治学》、《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投资法成案研究》、《中国外资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概论》、《外资企业法概论》等学术专著和教材。
刘丰名先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际金融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他提出了国际投资金融法、国际贸易金融法与国际货币金融法“三位一体”的国际金融法学科体系,并开创了对巴塞尔协议等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在国际金融法学发展中独树一帜。
据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的颁发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