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法学院召开教职工会议,宣布院领导班子调整事宜。学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孙太怀出席会议,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会议。
会上,孙太怀副部长代表校党委组织部宣读了武汉大学关于黄丽、胡伟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根据《武汉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修订)》(武大党字[2017]51号)相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黄丽任学校工会副主席,胡伟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孙太怀介绍了两位同志的基本情况,充分肯定了黄丽的行政管理能力以及在法学院工作多年所取得的成绩,希望胡伟上任后,能够尽快熟悉法学院的情况,协助书记和院长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快法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步伐。
黄丽表示自己在法学院学习工作17年,感恩和不舍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和信任,并祝愿法学院越来越好。
胡伟发表任职感言,感谢学校和学院的信任,表示今后将为法学院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孙德元做总结发言,对黄丽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以来,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的辛勤努力和突出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将全力支持胡伟同志的工作,希望其尽快转换角色,熟悉新岗位的工作要求,使法学院的工作更上一层楼。
出席会议的还有学院党委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党政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