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7日,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珠海课题组承办、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持的“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珠海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转让问题”课题研究进展汇报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325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商务厅、道琼斯公司、高文律师事务所、环球律师事务所、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的多位专家以及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老师和同学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喻术红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冯果院长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随后课题负责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聂建强教授简要介绍了本课题的基本情况、研究的主要内容以及目前的进展情况。聂建强教授表示,今天邀请国内诸多知名专家共聚一堂,目的是希望各位专家畅所欲言,帮助我们提升课题研究水平和质量。
会议共设四个专题报告环节,第一部分专题报告环节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冯洁菡教授主持。第一位专题报告人是聂建强教授,报告主题为“美国301调查报告对中国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和创新法律和政策的指责问题”。聂建强教授的报告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就网络窃取商业秘密、强制转让技术、技术许可制度、对美投资获取技术和美国特别301报告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并且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中心韩秀成主任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主任许宏强研究员对聂建强教授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韩秀成主任指出,目前中国面临严峻的外部形势,中国有关各界应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以应对来自外部的打压和挑战。许宏强主任指出,在国际经济格局大调整大变动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与国家利益联系越来越紧密,知识产权问题日益上升成为国家层面的问题,我国必须充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其他与会嘉宾和同学也纷纷在自由讨论环节踊跃发言。
第二位专题报告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源源,报告主题为“美国337调查及应对”。黄源源同学通过分析美国337调查相关法律规则及法院判例,提出了中国企业有效应对美国337调查的方法,最后还对中国相关反制裁机制进行了探析。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德刚律师及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部长郑伟博士对黄源源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在自由讨论环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委员会主任余盛兴博士和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也纷纷发表了各自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会议第二部分专题报告环节由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主持。第一位专题报告人是珠海课题组成员王茗,报告主题为“美国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及其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王茗同学首先对美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及执法制度进行了简要回顾,其次通过探析美国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指出目前存在的难点问题,最后提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应对策略。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桂佳律师对王茗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桂佳律师指出,不仅中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和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存在区别,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内部也存在州法和联邦法的区别,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赴美诉讼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这一区别。
本部分第二位专题报告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官国尉,报告主题为“美国专利司法保护及其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官国尉同学首先对美国专利保护法律体系概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再通过分析美国专利保护典型案例指出目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在美遭遇的困境,并进一步提出美国联邦法院专利司法保护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启示。桂佳律师对官国尉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桂佳律师指出,案件诉讼地的选择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意义重大,企业可通过在不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来选择法院,从而更好地保护企业的专利权。在自由讨论环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德刚律师指出,专利侵权案件不仅涉及到法律问题,更涉及到技术问题,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应同时关注这两方面,积极主动维权。
会议第三部分专题报告环节由湖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艾力先生主持。本部分第一位专题报告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赵子琦,报告主题为“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现代化法案及其对中国企业并购美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赵子琦同学对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法案)通过的背景及主要内容、FIRRMA法案对中国赴美投资企业造成的影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采取的应对CFIUS调查的建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余盛兴博士及武汉大学法学院漆彤教授对赵子琦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余盛兴博士指出,研究应重视实证分析和一手资料的收集。漆彤教授就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应对FIRRMA法案这一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并分析了FIRRMA法案对中国外资安全立法的启示。
本部分第二位专题报告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晓宇和曹馨文,报告主题为“美国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法律及其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全球化经营的影响”。张晓宇同学和曹馨文同学通过对美国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法律渊源及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分析,并据此对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全球化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出建议。随后,道琼斯中国区风险合规总监马建新先生对张晓宇同学和曹馨文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马建新总监对课题内容的丰富性予以肯定,同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会议第四部分专题报告环节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许前飞教授主持。本部分第一位专题报告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吴鹏杰,报告主题为“美国出口管制法律新发展及其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影响”。吴鹏杰同学就美国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的主要内容、相关案例、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域外效力及对中国打印高新技术企业全球化经营的影响逐一进行了分析探究。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健律师和冯洁菡教授对吴鹏杰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管健律师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进行了点评,并指出本专题的研究应多从企业的角度进行考量,加强风险合规分析。冯洁菡教授指出,本专题的研究可以尝试从国际公法的角度思考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域外适用的合法性问题。在自由讨论环节,艾力先生也就中国应对美国出口管制提出了一些建议。
本部分第二位专题报告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子豪,报告主题为“中国与商业秘密保护有关的竞业限制法律问题研究”。王子豪同学首先就与商业秘密保护有关的竞业限制法律法律问题的提出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对实践中企业主要面临的竞业限制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就这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喻术红教授对王子豪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喻术红教授首先肯定了该报告在法规整理、案例搜集以及问题分析等方面作出的努力,但同时也指出该报告在某些问题的分析上不够深入,需要在今后进一步研究。
本部分最后一位专题报告人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范子豪,报告主题为“我国高新印刷技术产业发展及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范子豪同学就我国高新印刷技术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从印刷企业和印刷技术的角度进行成因分析,进而为我国高新印刷技术企业提供了一些参考建议。本课题的委托方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陈力先生对范子豪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陈力先生首先指出了包括珠海赛纳公司在内的众多珠海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其次陈力先生分享了他所了解到的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应对这些问题的方法,最后陈力先生对全体课题组成员的辛勤付出表示由衷感谢,并祝愿课题能取得丰硕成果。
会议最后,课题负责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聂建强教授进行了总结。会议在与会嘉宾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