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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武大在行动 ——法学院师生学习研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日期: 2020-11-20      阅读:


1119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在120报告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初步贯彻落实的举措。校党委副书记沈壮海、学院全体党委委员、教师及学生代表参加集体学习研讨。

11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师生代表首先集体观看了17日《新闻联播》栏目对会议召开情况的报道。

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学习会并指出,此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正式提出和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他表示,武汉大学法学院作为全国法治研究和法学教育的一方重镇,有责任、有义务在阐释、研究、法理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做出应有的贡献;下一步,学院将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阐释、研究、宣传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努力培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接班人。

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认为,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贵在“全面”,“全面”不仅表明法治思想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更重要的是“依全面之法”。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强调的“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准确回答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包含国内法治也包括国际法的问题,国际法研究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他结合自身理解,回顾了我国国际法百余年来从学习、研究、运用的各个阶段发展历程,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国际法的研究、运用,特别是在中美博弈日趋激烈的国际环境下,要努力发挥好国际法运用和塑造的功能。

武汉大学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任秦前红教授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召开,从法治意义上来讲象征着一个伟大时刻的开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创新,系统总结了我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标志着我党法治思想的成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和遵循。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希望大家今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司法、执法的各个环节中,保障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副院长何荣功结合本职工作发言表示,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学教育和研究质量,既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最好的践行,也是大学教育和学术研究的使命。未来将继续立足于我院人才培养的传统和特色,以更开阔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副院长祝捷重点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他认为“十一个坚持”奠定了习近平法治新思想的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定了行动指南和任务清单。“十一个坚持”涵盖法治道路和法治体系,覆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方面,涉及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方面面,要在“全面”,务在“依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集大成者。

副院长黄志雄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发言表示,涉外法治工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着重要地位,为此,必须大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二是建立涉外法治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全流程机制,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有效对接;三是有针对性地着力培养国际司法机构和国际组织关键岗位所需要的高端法律人才。

副院长武亦文认为,只有将信念教育贯彻在学院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实践培养环节,才能有助于为国家和社会产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人才。因此,必须树立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理念,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建设,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学生代表2020级法理学博士张晓肖发言说,作为法学博士生,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过程中,应当提高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积极研究法学理论问题、关注法治实践、为法治建设建言,成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吉克克主发言说,作为一名学生党支部书记,下一步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向班级同学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冯果院长结合参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现场聆听总书记讲话的切身感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在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的特殊时间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入思考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一系列重大论断,逐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二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论述深刻,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法治兴则国家兴”,全院师生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阐释和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学习的全过程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工作、推进学科建设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的“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内容都将成为下一步寻找学科建设的新增长点。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按照总书记要求,加快学科建设改革、加深学术研究创新,在学科布局、资源配置、制度设计上下功夫,尤其是要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新的起点,为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做出新的贡献。

沈壮海副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今天的学习研讨意义重大、内容丰富。法学院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旋即组织此次集中学习研讨,充分体现了院党委高度的政治自觉。他用“里程碑”“新起点”两个关键词总结概括了此次学习体会:一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和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里程碑,是我党法治理论建设的里程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和发展的里程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提出和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对于法学院广大师生来讲,是在今后的法学学习研究中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实处的重要前提。二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和提出以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的学习和研究作为推动武汉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新起点。要从深入研究“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学学科建设,如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科、进教材、进课堂,如何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宣传,如何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武汉大学新的贡献”四个方面着力下功夫,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宣传、学习、教育为契机,引领法学学科在新的历史起点取得新发展,把武大师生的贡献写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宏伟进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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