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伟博法律大讲堂”第二十一讲在法学院119教室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汪世荣,北京市信访办原副局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宗林,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楼常青,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余钊飞应邀主讲。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主持。湖北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苏绍龙老师等校内外师生参加讲座。
汪世荣教授认为,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枫桥经验”在制度供给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结合具体案例阐述了“枫桥经验”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启示:其一,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社会规范作用;其二,重视各类社团章程在解决相邻纠纷中的效力;其三,宣传孝、德等传统文化,推动社会规范的显性化。
张宗林教授提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优化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引导下,信访制度可以在社会治理中更好的发挥自我纠偏、刚性依赖、引擎推力、治理数据供给等效用,能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充足的资源。
楼常青院长介绍了作为新时代 “枫桥经验”永康实践的“龙山经验”,从基层党委领导、各方力量联动、法庭功能前移、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分层过滤调解等方面解读“龙山经验”的特色,并提出了“龙山经验”差异化发展的相关思考 。
余钊飞教授认为 “枫桥经验”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得到全面发展,充分吸收了群众智慧、集成了基层创新,在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突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平等权、发展权等重要权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现场师生就讲座主题向主讲人提问,主讲人均进行了风趣而深刻的回应。整场讲座生动有趣,现场不时响起掌声。秦前红教授对四位主讲人莅临珞珈山开设讲座表示了感谢,并就“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表达了自己的独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