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各论(第二版)》
张红著
ISBN:978-7-5197-7485-1
法律出版社2024年3月
《人格权各论》作为《人格权总论》的姊妹篇,秉承一贯的学术严谨性与实践导向性,紧密贴合中国司法实践,聚焦本土问题的深刻剖析,巧妙融合立法精神、前沿学说与经典案例。
本书第二版紧随《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步伐,旨在为读者呈现一幅既全面又精准的人格权保护图景。全书内容覆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关乎个体的核心权利,深入剖析姓名权、肖像权等个体身份标识的意义作用与保护路径;对自然人名誉权与法人名誉权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两者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规则与保护策略;在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这一前沿领域,深入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为个人隐私权益维护提供了实务指导。
主要修订
相较于初版,《人格权各论(第二版)》实现了全面的升级。在保留初版精华的基础上,各部分内容紧密围绕《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与判例学说的最新发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修订与扩充。
还有如下两项重要的新增内容,具体如下:
1. 增加第一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早前作者基于考虑,未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纳入本书初版。《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二章规定了该内容。为了适应《民法典·人格权编》解释适用的需要,本次修订特增加本章内容,以弥补体系之缺。本章多数内容不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产生的被广泛关注的新问题,如生命尊严、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买卖、人体临床试验、人体基因、人体胚胎、性骚扰等。诸此问题,传统民法体系难以辐射,需要吸纳新知以完成其教义学建构,进而成为中国民法学的新知。
2. 增加第六章第六节“个人信息保护”。《民法典·人格权编》第六章的标题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本章条文数为8条,第1032~1033条规定隐私权,第1034~1039条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衍生于隐私权的个人信息保护已经取得了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其重要性在互联网时代更加彰显,其与人民的生活更加密切相关。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适用将更为重要。基于此,本次增加第六章第六节,就个人信息的认定、个人信息的处理、侵犯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以及《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条文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法律适用上的关系等基本问题予以阐述。限于篇幅,本章只能就《民法典》第1034~1039条作教义学建构,无法囊括《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全部内容。
作者简介
张 红
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学会《荆楚法学》执行主编。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首席专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本书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