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7日,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南司考培训学院以及湖北苏利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等司法实务机构的领导、师生、司法实务人员参加了年会。我院余能斌教授、陈本寒教授、余力立副教授以及多名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年会。
在第一单元的年会开幕会上,我院余能斌教授发表了讲话,强调要把十九大精神作为立法的原则,民法典的编纂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及依法立法,还应做到勿忘本来,吸收外来,最重要的是面向未来。
开幕会结束之后,会议进入学术研讨阶段。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民法总则的实施问题研究”、“民法典分编的立法问题研究”。与会的学术界、实务界人士围绕着年会主题各抒己见,我院师生积极发表观点并提出建议,为本次年会增添光彩。
在第二单元的主题报告中,我院陈本寒教授以《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的几个问题》为题作了主题报告,根据现行《物权法》存在的问题,对民法典物权编的立法体例、立法原则、相关制度的取舍与修正、法律术语规范使用等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特别对物权的客体、物权变动公示及效力等具体问题作了详细又深入的分析。
在第三单元的主题研讨中,我院博士生韩旭至以《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区分》为题作了主题发言,通过研究西方两种理论进路以及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应该对个人信息与隐私作出区分。我院博士生刘平就《民商合一体例下应收账款质权之再思考》作了主题发言,根据应收账款质押与债权让与规则存在的冲突,提出应收账款债权的非法典化路径选择与制度重塑。
在第四单元的闭幕式颁奖环节,我院共有31名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获得了嘉奖。其中,韩旭至、刘平同学的论文荣获一等奖;林娇玲等5名同学的论文荣获二等奖;高琪等9名同学的论文荣获三等奖;韩明静等15名同学的论文荣获优秀奖。
(供稿、摄影:林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