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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参加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

日期: 2017-11-20      阅读:

1118日,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湖北省恩施州华龙城大酒店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主、恩施州中人民法院承、北京金台(武汉)协办。来自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范大学、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理工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省高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中人民法院、襄阳中人民法院、江中人民法院、武海事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黄陂区人民法院、武大学出版社、山河律师事务所、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今天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等高校和司法实务机构的一百多名领导家学者、司法实务参加了此次年会。武大学法学院果院里安教授、昆副教授、袁康博士以及多名在博士生、士生参加了此次年会。

开幕式由省商法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罗昆副教授主持。在年会开幕式上,恩施州委副书记柯东海同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一鸣同志、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肖伯符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冯果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名誉会长覃有土教授等出席会议并致辞。

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冯果会长认为,过去一年商法研究会立足本土,围绕热点问题进行了积极研讨,创建和形成了特色学术品牌,积极开展资本市场法治论坛、珞珈破产法论坛,着力承办全国性商法活动,成果丰硕。同时,冯果教授对办好此次年会提出几点希望:1、希望“时代意识”贯穿年会始终;2、希望“问题导向”贯穿年会始终;3、希望“商法情怀”贯穿年会始终。

随后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吴京辉副教授做了关于理事、常务理事增补情况的说明,并宣读省法学会就商法研究会增补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批复文件。经会议表决通过,增补夏勇等15位理事和涂新武等5位常务理事。

开幕式束之后,年会入到主题报段。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张里安教授担任主持人,冯果会长、李群星副会长、雷兴虎副会长、常健教授分别作了主题演讲。其中,冯果会长发表题为《股东优先购买权纠纷之裁判规则——兼谈<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主题报告,冯果会长从司法实践中大量股权纠纷和优先购买权问题争议切入,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理解优先购买权、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效力、同等条件界定、通知义务设置等提出了独到见解,并表明股权转让商事实践的立法和司法必须兼顾转让股东、剩余股东、剩余第三人的利益平衡。

随后,武汉大学法学院袁康博士作为该阶段与谈人针对几位报告人的演讲进行与谈,他指出商法学界长期在自我怀疑和自我肯定之间游离徘徊,民法典无法也不可能对商事关系做出全面调整。同时,针对区块链问题,他认为区块链的本质上是去中心化,其趋势主要体现为:第一,中介机构的虚化;第二,资产的数字化;第三,交易流程的智能合约化。

18日下午行了第一元和第二元的学会。第一元研会的主题为“民法典编撰与商事法律基础制度的调适”,由武汉海事法院钟莉副院长担任主持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孙光焰教授、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闵天舒律师、武汉理工大学谢薇教授担任评议人。大学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彭一就< 民法总则>颁布实施背景下我国商事立法研究》作了精彩言。

第二元研会的主题为商事实践创新与商事法律制度完善,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王功荣庭长担任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翟中鞠教授、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涂新武副院长、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张亚琼律师担任评议人。武大学法学院2016级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丹妮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同意制度之省思与构想》、大学法学院2016级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唐瑞就《论执行转破产的启动困境及其出路》先后作了精彩言。

在本次年会上,场上场下积极互动,研讨会现场气氛热烈,学术界人士、实务界人士各抒己见,一起探讨了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回应、公司法及司法解释四、金融法、破产法等相关热点前沿话题,并就商事实践创新与商事法律制度完善提出不少创见,在研究会建设、学术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突破,富有理论参考和实践应用价值,给与会人员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

随后,大会由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黄家俊副院长主持闭幕式,省商法研究会副会长陆海博士宣读了年会优秀获奖论文和作者名单。我院共有24篇论文获奖,杨丹妮、高郦梅荣获一等奖,彭泽一、高琪、吴双、文慧、唐瑞荣获二等奖,王炎培、李秋月、黄淑涵、刘雅琨等9位同学荣获三等奖,郭阳、胡帅等8位同学荣获优秀奖。

年会最后由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彭真明教授代表商法研究会致闭幕词,果会宣布2018年省商法研究会年会将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来年相聚美大!

(撰稿人:丹妮 影: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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