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理论,法律的意义在于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继《中国与世界: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年度发展研究报告》(白皮书)、“中国竞争法治名家讲坛”和推送“武大竞争法”微信公众号之后,“竞争法及其实施学术沙龙”是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着力打造的第四个全国性学术交流平台,或者说是面向全国的第四张学术名片。
2016年12月12日下午2:30至5:30,竞争法及其实施系列学术沙龙第一期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08报告厅举行。湖北省物价局反垄断处处长、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陈仿文先生受邀作为第一期沙龙主讲嘉宾,他以《反垄断执法实践与探索》为主题展开演讲,陈处长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暨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滕锐副教授、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何新权主任、湖北兼爱利世律师事务所余瑛主任、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亚卿律师四位与谈人一道,给武汉大学竞争法和国有企业法等专业部分老师和博士生硕士生献上了一场学术盛宴。本次学术沙龙由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教授主持。部分其他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也慕名而来参与学习,108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
第一环节,主持人孙晋教授对沙龙主讲人和与谈人进行了介绍,并对开设竞争法及其实施系列学术沙龙的意义进行了说明。孙晋教授表示,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立足于我国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的理论研究,服务于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实践发展,坚持理论紧密联系实际,让竞争法(政策)实践促进竞争法理论研究,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无缝对接。办好竞争法及其实施学术沙龙,就是理论联系实践的有益创新,也是开展实践教学开设开放课堂的大胆尝试。在竞争法和国有企业法领域,有利于理论创新,有利于法律实践,有利于人才培养。
第二环节,陈仿文处长的沙龙报告正式开始。陈仿文处长结合自身丰富的反垄断执法经验,围绕主题展开演讲,语言诙谐又娓娓道来,引人入胜。
首先,陈仿文处长在轻松的氛围中,和现场同学们进行互动。陈处长向大家提出若干问题:十八大后中央提出的行政立法的要求是什么?反垄断法的精神和本质是什么?相关市场如何认定?相关市场的边界在哪里?武大校内服务的相关市场如何界定?合理性分析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通过和同学们的交流,陈处长指出,学习反垄断法不仅需要法学基础知识,还需要具有经济学基础知识。
其次,陈处长从四个方面系统地论述了反垄断执法的理论和成果、现实和未来。
第一,反垄断法律的框架。陈处长从三个问题出发:什么是垄断?反垄断是否等同于反垄断执法?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是什么?通过现场互动,陈处长指出,垄断是支配和控制,是排除和限制竞争,而反垄断是比反垄断执法更为宽泛的概念。除了反垄断执法拥有的职能之外,反垄断还包括着学理研究、宣传、威慑等等职能。陈处长介绍,在反垄断执法的时候,执法机关会设计严密的调查方案,至少五十个提问的质询方案能有效地防止涉嫌垄断方对事实的隐瞒,做到真相还原,取得实质性执法成果。
第二,反垄断执法的成果。陈处长介绍了湖北省物价局近年来所取得的反垄断执法成果,湖北省物价局在三年内办了二十多起案件,罚没达到三个亿,获得了省级二等功。陈处长指出,取得这些成果与湖北省物价局反垄断执法的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密不可分。他认为,这样的态度在工作、学习以及未来生活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反垄断执法的体验。陈处长结合自身的执法经验,表示在反垄断执法中存在四种非同寻常的体验。其一,执法期限紧迫,执法人员必须在期限内克服一切困难完成执法任务;其二,反垄断执法调查取证极其困难,特别是电子证据具有特殊的流动性和易毁性;其三,反垄断执法针对的是极端的违法行为,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执法机构做出适当豁免是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适用;其四,执法难度大,反垄断执法人员需要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和当事人斗智斗勇。
第四,反垄断执法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开路先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场重大的行政改革,反垄断执法要为这一制度的良好实施做好开路先锋和提供坚实的保障。
最后,陈处长表示,反垄断执法是一种高端执法、专业执法、深层执法,其中蕴含着大智慧。反垄断执法面临着难以回避的困难和困扰,需要社会更多的包容和理解。陈处长期待更多的竞争法专业博士和硕士加入反垄断执法队伍,为执法机构增添更为专业的人员,为祖国反垄断法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环节,是四位与谈人的评述。
第一位与谈人是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滕锐副教授。
滕锐教授深情回忆了自己在武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光,表达了自己对武汉大学法学院浓浓的眷恋。他从法学方法论这一角度出发,认为法学方法论是所有法学学科中最难教授的科目之一,而陈仿文处长所讲授的主题正是反垄断法方面的法学方法论。结合陈处长的讲话,滕老师认为:首先,身为教师,应当区分知识与信息,在教授学生的过程中应当着重于知识教育而非信息传递。学问是学生学习之本,而教师也亦应当以传道授业为己任。其次,作为法学教师,社会调查法是必须要掌握的一种研究方法,而反垄断法的执法调查工作对我们从事学术研究大有裨益,以费孝通《乡土中国》为代表的社会学著作是我们全面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再次,理论学习永远离不开实践。常言道:“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他充分肯定了此次讲座的意义,在学习执法经验的同时,更联系了理论教学。最后,滕老师提到,在未来的道路上,无论是反垄断法还是其他法律学科的学习,无论是工作还是继续深造,法律人需要长期保持创新意识。在具体的学术能力上,法学生一方面要学会处理第一手资料,学术和实践都应当做到“涸泽而渔”,另一方面,在收集资料以后要懂得如何灵活处理第一手的资料。在发言的结尾,滕老师向师弟师妹强烈推荐了《不发表就出去》和《教授为什么没告诉我》这两本书,他希望法学生一定要具有使命意识,尤其是朝气蓬勃的年纪,要学会通过写文章将自己的思想传递给社会,为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第二位与谈人是湖北兼爱利世律师事务所的余瑛主任。
余瑛主任认为要做到对反垄断法的系统学习与贯彻,首要前提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也是学习以及执业的基石。其次,未来的反垄断行业从事者需要提高综合能力,因为反垄断执法往往融合了多个部门,而实践中也常常存在很多不可预料的因素,所以反垄断行业亟需综合性人才。最后,余律师同样提到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一定要树立法律使命感,反垄断法的最终目标就是维护全社会的经济利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在现有的三驾马车的模式下,无论将来是从事学术研究或奋斗在执法第一线,现阶段都应当扎实掌握法律知识,逐步将其深入到自己的行业领域,为社会的政治经济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位与谈人是湖北省观筑律师事务所的何新权主任。
何新权主任结合自身的律师执业经验,从四个方面谈及了自己对于反垄断业务的一些看法。首先,反垄断业务对于实践能力有着很高要求。我们在注重反垄断法及其相关理论学习的同时,应该积极参与到反垄断执法、整改等实践活动中去,以增加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其次,对于反垄断法的学习应永无止境。他谈到,尽管自己有着2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但接触竞争法领域的时间并不长,在有限的时间里,他坚持对全省乃至全国重要案件逐一分析、研究,并认为正是这样一种不断学习的精神才使自身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再次,法律人要有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何主任结合陈处长之前讲述的案例,感慨到反垄断执法的难度甚至要远超公安机关的案件侦破,由于调查权限、办案手段的限制,省物价局的执法人员能够克服万难最终取得关键证据,完成调查笔录,这正是法律人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的体现,我们都应以此为榜样,在各自的岗位上,坚定维护法律的信仰和尊严,为整个法治环境的改善而努力。最后,反垄断业务领域大有可为。他认为,不同于传统业务领域,反垄断法律服务对于执业律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因此其市场也必定更为发达,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反垄断案件更是空前增加了这一市场的广阔程度。所以我们选择从事反垄断业务一定是正确的,希望更多的在校学生能够加入这一领域,为反垄断事业增添新的力量。
第四位与谈人是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张亚卿律师。
张亚卿律师认为,近年来多起反垄断执法案件为反垄断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一方面,这些案件加深了整个律师实务界对于反垄断业务知识的理解。如高通案件的巨额诉讼费用以及最终面临的60亿罚单,在实务界曾引发了广泛讨论,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反垄断专业知识的学习,加深了执业律师对于相关业务的理解。另一方面,反垄断执法有效提升了各行各业的反垄断意识。正是因为奥迪汽车、高通公司、利乐集团等著名企业遭遇了不同类型的反垄断处罚,目前许多大公司都增加了对反垄断的合规性审查,反垄断业务的不断开阔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环节,孙晋教授对本次沙龙进行总结。
孙晋教授首先感谢了陈仿文处长以及四位与谈人的精彩发言,并同时强调了反垄断执法对于反垄断制度建设,乃至于整个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他指出,在我国正式加入WTO十五周年之际,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依然没有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这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抛开国际政治因素不谈,我国自身市场经济制度的缺陷也不可忽视,诸如国企垄断、行政性垄断等限制竞争行为的大量存在,不仅直接影响了经济运行的效率,也严重动摇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建构基础,因此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以及反垄断制度建设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接下来,孙晋教授用“三个第一”总结了本次沙龙的重要意义。首先,这是“竞争法及其实施系列学术沙龙”的开堂第一场,更是武汉大学第一次以“竞争法的实施”为主题举办的学术沙龙,具有里程碑意义。“竞争法及其实施系列学术沙龙”的举办对于提升在校学生实践能力、践行法律实践主义的教学理念、优化和促进实践教学改革,都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其次,本次沙龙的举办方——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迎来了第一次基地挂牌。中心首次对外授予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竞争法教育实训示范基地”,成为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的理论服务实践和人才培养基地,这为双方日后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最后,本次沙龙第一次实现了学术沙龙和课堂教学的结合。众多师生到场聆听,台上台下积极互动,都证明了本次新型教学方式的探索尝试是正确的,也是成功的。
最后,孙晋教授用“不读书、不思考、不奉献,就出局”这十二个字作为对在场学生的教诲,强调每位学生都应以此为警训,踏实学习书本知识,积极思考理论问题,并最终以法律人应有的奉献精神投入到竞争法实践中去,为我国竞争环境的改善以及法治建设的发展而不懈奋斗。
下午5时半,竞争法及其实施学术沙龙第一期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供稿人:钟原、徐则林 ;摄影:芮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