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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应邀参加第7届亚洲体育法国际会议

日期: 2017-02-16      阅读:

2017210日,第7届亚洲体育法国际会议在韩国首尔中央大学隆重召开。本届会议由韩国体育与娱乐法协会、韩国中央大学法律研究所等机构主办,会议主题是“2018年平昌冬季奥运会与体育法”。来自中国、韩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的高校学者和实务专家齐聚首尔,我院肖永平教授、喻术红教授、南玉梅老师和班小辉老师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四个讨论主题:“奥林匹克中的体育争议”、“奥林匹克与体育产业”、“奥林匹克中的性别问题”、“奥林匹克与国家发展”。肖永平教授在第一环节中做了题为“里约奥运会兴奋剂纠纷仲裁案评述”的报告,他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分析认为,里约奥运会首次设立临时仲裁庭与反兴奋剂仲裁庭的“双重仲裁体制”有利于实现兴奋剂仲裁制度的专门化,保障运动员的基本权利,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兴奋剂案件的“严格责任”标准。但今后有必要规范仲裁庭对CAS仲裁判例的援引,同时有效协调兴奋剂纠纷解决机构处罚结果的冲突。南玉梅老师和班小辉老师在第二环节分别做了主题发言。南玉梅老师就“中国足球俱乐部交叉持股问题”做了报告,她认为足球俱乐部的融资与持股的博弈中,俱乐部重要股权转让应结合公司法内关于股权转让及股权控制的规定,平衡俱乐部融资需求与持股导致的操纵比赛结果的难题,并进一步论述交叉持股中表决权排除的可能。班小辉老师就“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伤病保险制度问题”做了报告,他指出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虽然被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但是赔偿项目和标准有限,普通的商业保险也难以为职业足球运动员提供充分保障。未来有必要针对足球运动员的特点制定特殊的工伤保险规则,加快推动专业性的足球伤残保险发展,并加强足球运动员伤病预防机制的构建。

我院教师在本次会议上从不同学科视角对体育法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探讨,拓宽了我院在体育法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据悉,亚洲体育法会议每两年举办一次,下届会议将在中国大陆召开。

(供稿人:班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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