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华中农业大学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承办。来自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和司法实务机构的领导、师生、司法实务人员参加了年会。我院余能斌教授、陈本寒教授、余延满教授、张素华教授、张善斌副教授、余力立副教授、杨巍副教授以及多名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年会。
在年会开幕式上,我院余能斌教授发表了讲话,肯定了湖北省民法学界对于中国民法学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并对青年一代专家学者提出了殷切期盼。
开幕式结束之后,会议进入学术研讨阶段。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民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与会的学术界、实务界人士围绕着民法典各编立法争议问题各抒己见,展开了认真探讨,并就民法典的编纂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我院师生利用本次年会这一学术平台,积极发出了武大民商法的声音,为本次年会增添了不少光彩,给与会人员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
在第一阶段的研讨中,我院陈本寒教授以《关于“民法总则草案(二审稿)”的几点意见》为题作了主题发言,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公布的“民法总则草案(二审稿)”在基本原则、监护制度、法人制度、个体工商户制度、民事权利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和诉讼时效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
在第二阶段研讨中,我院2016级博士生李雅男以《民法典编纂之民事主体重构》为题作了主题发言,提出了在民法典总则中应当坚持自然人和法人二元模式的构想。我院张素华教授作为评议人,对于该阶段发言同学的观点进行了精彩点评。
在第三阶段的研讨中,我院2015级博士生范硕就《预约合同立法阙如下若干问题之刍议》作了主题发言,对于预约合同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我院张善斌副教授作为评议人,对该阶段发言同学的观点进行了精彩点评。
会议经过一天的研讨,在完成了预定的议程后,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本寒教授作了闭幕总结。至此,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圆满落下帷幕。
此外,在本次年会上,我院共有24名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获得了嘉奖。其中,李雅男同学的论文荣获唯一的一等奖;范硕、杨杰等4名同学的论文荣获二等奖;韩旭至、陈雯、林娇玲等7名同学的论文荣获三等奖;丰晟敏、肖梦瑶、王钰等12名同学的论文荣获优秀奖。这是本次年会取得的又一大收获,体现了我院民商法专业在研究生科研方面的强大实力。(刘忠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