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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6年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成功举办

日期: 2016-10-10      阅读:

2016年9月27日至28日,“绿色理念下的环境立法与环境司法”武汉大学2016年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来自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全国近十多所高校的数十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等专业的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论坛。本次论坛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自2015年成功举办“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后的第二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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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博士生论坛是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全国性环境法博士生论坛。论坛为期两天,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学术交流为主,同时邀请了国内外知名的环境法学者与专家进行学术前沿报告,并从学科前沿问题、参与国际交流等多个方面对参会博士生进行了指导。

本次论坛开幕式于9月27日上午举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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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报告阶段由秦天宝教授主持,台湾中兴大学法律学系苏义渊教授作了题为“环境与人权——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精彩报告。他在报告中首先介绍了汞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以及全球主要的汞开采和汞污染现状,重点介绍了《水俣公约》的主要内容,分析我国大陆地区的汞污染现状,并比较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汞污染的管制现状。报告结束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点评,认为该报告具有很强的连贯性和逻辑性,并掌握了详实的背景知识和理论,为在座同学引入了汞污染防治的前沿问题,有效地启发我们对汞污染防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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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博士生论坛还邀请到了日本富山大学神山智美教授作了题为“法律本土化:日本对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实施的分析”的专题讲座。她系统介绍了日本自然资源法内容以及日本对生物多样性公约实施的法律本土化。报告结束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李广兵副教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刘静老师分别作了精彩点评并进行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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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博士报告分为四个单元,分别为:“绿色理念下的环境立法问题”、“绿色理念下的环境治理问题”、“绿色理念下的环境司法问题”、“全球背景下绿色治理的和谐与融合”,由来自全国各高校的数十名博士生代表进行学术汇报和论文交流,各位代表就不同议题展开了热烈的学术交流与争鸣。报告之后由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湖北经济学院邱秋教授、武汉大学李启家教授、王树义教授、杜群教授、柯坚教授、李广兵副教授、罗吉副教授以及刘静老师进行了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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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闭幕式于9月28日上午举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杜群教授发表了闭幕辞。杜群教授认为本次论坛邀请到了国内外的多名专家学者和高校博士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论坛的举办需要很强的能力,也需要执着的精神,能够走多远,更需要在座各位的不懈努力,希望各院校之间的师生加强交流和联系。最后,她祝福参会的博士生国庆假期快乐、返程顺利,并欢迎他们随时再来武汉大学环境法所作客。

本次论坛中,各环境法博士生代表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并从各位环境法学者的报告与点评中得到了学习与提高,不仅为博士生提供了交流与互动的平台,更有利于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的提高,也促进了全国各高校环境法博士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车东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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