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司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研讨会在武汉顺利召开,本届诉讼法学术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承办。来自湖北省 各级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领导和干警,我院师生和其他湖北省高校师生代表等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我院研究生积极向大会投稿,并在现场认真聆听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主题发言,积极参与主题的讨论与研究。
开幕式由研究会副会长、我院林莉红教授主持,秘书长刘学在教授致欢迎词,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常务理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罗继洲检察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洪浩教授向年会作了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
15日上午,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荣誉会长、我院赵钢教授主持了《法院视角中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题。湖北省高院审管办主任王立志,宜昌市中院院长张忠斌,汉阳区法院刑一庭庭长余立进分别作了主题发言,我院教授占善刚对发言进行精彩的点评。下午,针对《检察院视角中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台湾地区的司法改革》等专题,省检察院政策法律研究室副主任阮志勇,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政策法律研究室主任刘国媛,汉阳区检察长陈重喜,我院博士后、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崔凯,我院博士研究生方姚,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佩瑜分别进行了发言。年会上,我院师生积极参加自由讨论,会议研讨的气氛热烈,来自实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司法实践情况针对“司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先后发言,进行激烈的探讨与交流,我院教授也就有关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地剖析与梳理。
本次会议我院师生积极参与,并针对主题“司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为我省的司法改革献言献策,促进“法治湖北”的建设。(撰稿/摄影 方姚 寿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