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项目组发起,联合《法学研究》编辑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民法分则立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我院陈本寒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根据会议主办方的安排,陈本寒讲授在会上作了题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编纂的几个问题》的主旨发言。陈本寒教授在发言中强调,我国现行《物权法》存在诸多不足。在编纂民法典物权编时,应当从物权的立法体例、立法原则、物权的客体界定、物权变动的公示及效力、现行《物权法》中相关制度的取舍与修正、特别法上的物权制度安排、以及法律术语的规范使用等七个方面,对现行《物权法》加以修改后方可纳入民法典,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该建议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积极响应和热议。
此次会议是根据全国人大“两步走”的民法典立法规划而举行的。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成立的五家民法典编纂工作组之一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项目组,希望通过此次会议,汇聚全国专家学者的智慧,为立法者推进民法分则的立法提供意见和建议。共有来自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等三十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全国人大法工委也派代表到会听取意见。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七各方面:一、民法分则与总则的体系协调;二、民法分则的编章结构;三、物权法的立法完善;四、债权法的结构安排及内容规范;五、婚姻法的规范整合与立法完善;六、继承法的立法完善;七、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供稿:院科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