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以“履行与环境相关的人权义务”为主题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磋商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我院副院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应联合国邀请,赴日内瓦办事处出席了本次磋商。
来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培训研究所等联合国机构、部分国家驻联合国使团、南方中心、世界野生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以及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等学术机构的近3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磋商,讨论履行与环境相关的人权义务的方法及其优缺点。这是联合国与各国政府及其他组织、官方与民间、学术界与实务界进行交流探讨的重要平台。
作为唯一受邀的亚洲学者,秦天宝教授在磋商中指出,在考虑环境相关的人权问题时,必须考虑不同国家的基本国情、尊重各国决定兼顾环境保护与其他社会重要问题的自主权;在关注弱势群体时,除了妇女和儿童之外,还要格外重视地方社区的环境权益。他的观点受到人权与环境专员和其他与会者的关注和赞赏。同时,秦天宝介绍了近期中国通过立法保护环境权利、特别是程序性环境权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以及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的设立和发展,引起了与会者对此问题的浓厚兴趣。
据悉,秦天宝教授从事环境法学研究至今近20年,在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的知名度,曾经多次获得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邀请参加相关活动。(通讯员:武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