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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仲平博士做“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反腐败反思”专题学术讲座

日期: 2015-04-07      阅读:

2015年4月1日上午,香港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香港本地政府律师协会主席沈仲平博士为刑法教研室的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反腐败反思”的精彩讲座。



讲座主要围绕两个主题,一个是“香港反腐败发展及现状”,另一个是“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反腐败反思”。沈仲平博士长期供职于香港律政司,对香港的反腐败问题了然于胸,香港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腐败横行,特别是警察的集体腐败更是达到高潮。随着1974年廉政公署的成立及《防止贿赂条例》的颁行,政府对于贿赂犯罪采取“零容忍”的姿态,贿赂案件大幅下降。沈仲平博士特别介绍了廉政公署的特别调查权及律政司的职能,通过廉政公署公布的一系列数据分析香港腐败案件的发展及其原因。讲座第一阶段的最后沈仲平博士提出“一个容忍腐败的社会不可能拥有廉洁之政府”的观点获得大家热烈的掌声。

针对第二个主题: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反腐败反思,沈仲平博士首先列举了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一系列典型腐败案例,如:大陆的成克杰案、陈良宇案,台湾的陈水扁案,香港的许仕仁案等;说明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在反腐败立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高薪养廉”政策的质疑。

最后,沈仲平博士对反腐败问题做了以下总结:第一,反腐败需要靠政治意志的主导;第二,反腐败需要公民社会的支持,特别是廉政文化教育;第三,反腐败需要做好利益冲突的管理;第四,反腐败需要借鉴其他地区的优秀经验;第五,反腐败需要转变传统思维方式,由情理法模式转变为法理情模式。

讲座结束后,师生们分别提出了“高薪养廉”政策,反腐“特赦”问题,大陆特有的纪委与检察院反贪部门合力反腐模式的利弊等问题,沈仲平博士一一耐心解答。沈仲平博士以香港反腐败经验为出发点,结合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反腐败现状与发展,分析反腐问题的对策,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对在场师生启发良多。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撰稿人:李万生、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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