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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宝教授为宜都市主讲环境法制专题讲座

日期: 2015-04-22      阅读:

2015年4月21日上午,宜都市举办了《新< 环境保护法>解读》的法制专题讲座,我院副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珞珈特聘教授秦天宝应邀为宜都市的党员干部就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背景、内容和影响进行了解读。

宜都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和各乡镇和开发区的负责同志以及全市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共150多人聆听了讲座。宜都市委书记庄光明在讲座开始前会见了秦天宝教授,并就讲座内容和重点进行了交流,宜都市副市长吴辉庆主持讲座。



紧跟时事的具体案例、辅以详实的数据分析,秦天宝回顾并展望了新《环境保护法》的发展进程。秦天宝教授首先强调,生态文明呼吁环境保护法的修订;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而1989年《环境保护法》不足以应对现有困境,是修订《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动因。秦天宝教授介绍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过程中的主要阶段、实际进程和主要争议点。他认为,新《环境保护法》在七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在基本理念、法律原则上取得重大进展;在监管措施上获得明显进步;强化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公民的环境权利和环保义务;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在打击违法上取得重要突破。秦天宝教授指出,新《环境保护法》为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带来了很多机遇,比如对农村环保、生活废物规则等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增加了现场检查、查封扣押以及拘留等执法手段,也丰富了执法机制、强调了经济刺激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新《环境保护法》也给行政执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他认为新法权责对等、问责强化,执法任务会更加繁重,公民权利会更加制约行政权力。就企业而言,秦天宝认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排污标准和排污费的提高会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也大大增加,企业贷款和上市等融资行为也会受到更严格的环保核查;但与此同时,新《环境保护法》也会促使企业尽早和国际接轨,环保产业迎来了春天,企业应该转变思想认识、把握好政策利好。

宜都市副市长吴辉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讲座精神,密切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融会贯通,要以这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新《环境保护法》,确保环保部门严格依法执法,企业知法守法,推动宜都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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