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至21日,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承办的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隆重召开。来自学术界与实务界的30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市场决定作用的商法实现机制”这一学术议题,展开了为期一天半的热烈研讨。我院冯果教授、李新天教授、李安安博士、南玉梅博士以及硕士生唐瑞应邀参加了本次年会。
本次年会的专题研讨分为“资本制度改革与公司法完善”、“证券法修改与期货法制定”、“自贸区的商法制度变革”及“资产管理与信托法制”四个分会场。冯果教授参与了“证券法修改与期货法制定”分会场的讨论并进行了专题发言。冯果教授指出,证券法修改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在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如何建构及其建构的路径选择,证券市场的运行和证券法制的建构不是来自理论的推理,而是来自实践的需求。从公共因素角度来看,政府对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行为仅仅进行事后补救是不够的,政府必须提前介入到证券市场的运营并保持合理的限度。针对会议研讨中大家都很关注的证券发行注册制问题,冯果教授指出,注册制并不是说没有实质审查,而是需要对其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判断,但并不是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判断,真正的核心应当是对其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判断,政府应当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确保企业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和完整,以此为基础保护投资者。李新天教授参与了“资本制度改革与公司法完善”分会场的讨论并进行发言,分析了VIE框架在我国逆向适用的可能性,认为VIE的引入有助于引导境内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市,促使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回归、吸引境外公司到我国上市从而激活我国的资本市场。李新天教授建议合理定位VIE框架逆向适用的企业类型,逐步建立起VIE框架逆向适用的基础。李安安博士和南玉梅博士分别向会议提交了《资本市场法律移植:经验与文本的交织进化》和《全额认缴资本制下公司的财产独立性——以股东出资义务为核心》的学术论文,与参会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交流。(唐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