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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隆重举行

日期: 2011-11-13      阅读:

2011115,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在中国地质大学逸夫博物馆一楼会议厅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承办,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协办。


会议开幕式由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洪浩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洪祥,湖北省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阳,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副书记丁振国,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杨力行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湖北省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湖北省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武汉市工商行政系统、武汉市仲裁委等部门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大会首先举行了首届湖北省诉讼法学(19912011)优秀成果奖的颁奖仪式,共有56项成果分别获得著作类、论文类优秀成果奖项,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诉讼法学科研成果的一次集中检阅。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硕果累累:洪浩教授获著作类一等奖,蔡杰教授、刘学在教授、占善刚教授获著作类二等奖,林莉红教授、庄汉副教授获著作类三等奖。获奖的成果的具体名单发布在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网站——珞珈诉讼法律网。

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赵钢教授向大会做了2011年度工作报告。在报告中,他对2011年湖北省诉讼法学会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同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并号召各界同仁一齐努力,为我省乃至全国的诉讼法制建设作出“楚军团队”的应有贡献。


大会举行了诉讼法学年会学术报告会,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蔡杰教授,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蔡虹分别围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作了主题报告。两位教授的报告引起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气氛非常活跃。随后,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石先钰博士就电子证据的概念,长江大学政法学院徐前权教授就法院对仲裁裁决监督方式中的不予执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夏云娇副教授等就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相关问题作了精彩发言。

会议期间还由全体理事表决通过了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的,关于“增免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以及设立“律师制度专业委员会”的决议;同时,关于下届年会的承办权,湖北省警官学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等三家拟承办单位均先后派出代表进行了竞办发言。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本届年会圆满落幕。此次年会的成功举行增进了全省诉讼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学术交流,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诉讼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兴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洪祥出席会议并致辞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出席会议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副书记丁振国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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