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学院代表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第六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八所院校共同发起创办。论坛旨在为新生代的公法学人砥砺学思、交流思想搭建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推动中国公法学的繁荣发展。自2006年第一次举办以来,本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五届,在公法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全国公法学青年学子探索真知、共享公法学研究最新理念和思想的盛宴。
10月15日至16日,来自全国19所高校的40多位博士生和16位公法学著名学者参与了本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的论坛。武汉大学法学院作为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的发起单位和理事单位一直对该论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院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作为教师代表参加了本届论坛。参与本届论坛的还有韩大元、胡锦光、焦洪昌、莫于川等全国知名的公法学者。
本届论坛主题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公法保障”,分论坛主题为: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权力监督维护基本权利;完善政府立法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执法方式。期间,专家学者们还就中国法学博士培养方式方法进行了交流沟通。、
在该论坛的第二单元,我院博士生涂云新、张鲁萍分别作了题为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保障路径及其选择”、“公民知情权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博弈”的报告。该论坛第三单元由我院博士生代表、论坛理事刘文戈主持。我院秦前红教授就与会博士生同学的发言发表了精彩评议。与会代表还有我院博士生朱道坤、郭少青以及我院毕业生校友胡玉桃。
在“第六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理事会上,与会的八个理事单位一致通过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下一届论坛的决定。这也表明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在公法学界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影响。
在闭幕式上,第六届论坛主办方为获得 “优秀论文”的作者颁奖,我院博士生涂云新、张鲁萍获得“优秀论文”奖。同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向第七届论坛主办方武汉大学法学院交接会旗。
第七届全国公法学博士论坛将于2012年下半年在武汉大学召开,这也是为我校2013年一百二十周年校庆献上的一份学术大礼。我们相信珞珈山上的王牌军在公法学博士论坛上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