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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振锋博士“法学研究的新旨向与新方法”讲座成功举行

日期: 2011-04-06      阅读:

应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冯果教授和经济法研究所硕士生导师孙晋副教授的邀请,33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博士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了专题讲座,讲座的主题是“法学研究的新旨向与新方法”。讲座由冯果教授主持,孙晋副教授对讲座进行总结和点评。法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参加了讲座。

首先,博士把中国法学的发展历程总结为四个阶段,即“挨打、挨饿、挨骂、和谐”。 由此他提出了当代中国法学的使命,他用简洁的十八字进行了总结,即“围绕中国问题,立足中国实践,提出中国法理”。他指出,中国法学存在过于依赖移植和抄袭国外法律思想和制度的问题,这样无法很好地解决中国自己的问题,中国应该有自己的一套符合中国自身国情的法理思维和法律制度,并且他认为:“现在中国过于注重借鉴国外的法律思想和制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我们借鉴的太多,导致可供借鉴的国外法律素材越来越少”,这导致我们必须走出自己的路。作为一名优秀的中国法学青年学者,博览群书的博士认为,从国外拥有怎样的法律制度而中国没有相关法律制度,从而得出中国应当学习这种法律制度的三段论是缺乏内在逻辑性的,这样的逻辑显得很生硬。这样简单的借鉴和移植会使中国的法律制度原地踏步,无法得到很好地发展。其次,博士认为,如果想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学学者,在解决问题时,我们的视野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我们所学的专业,应该有多学科综合分析的能力和更加开放的思想。问题的出现是自然界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学科的划分是人为的。学科划分的初衷是为了更加清晰和方便地作研究,但是当遇到问题时我们的思维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我们的学科,要跳出学科看问题,要“跳出法学看法学”,这样我们才会有不一样的视野。再次,博士认为,当今中国法学界借鉴和移植的国外法律素材仅仅局限于那“8亿人”的西方世界,即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思想和制度。他认为,其实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与中国更加类似,对中国法学的发展具有更大的借鉴意义,我们不能仅仅将目光停留在那“8亿人”的西方世界,我们应当解放思想,具有全球视野。最后,博士认为他自己的法学思想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在一个多小时的精彩演讲后,讲座进入到了互动环节。孙晋副教授首先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强调更加全球化的学术视野和突出中国问题意识这两大背景下,如何看待和对待中国学者相关学术研究中的对国外所谓先进理念和制度的借鉴。博士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研究的文章仅仅简单地从国外拥有怎样的法律制度而中国没有相关法律制度,得出中国应当学习这种法律制度这个结论,那么这种研究的意义不大。但是,如果研究论文特别有见解,能够对国外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制度进行深刻的分析,然后再从中国具有相同或者相似情况的角度得出结论,那么这种文章是有价值有意义的。随后,老师和同学们相继提出了有关“法学学者如何锻炼自己的学术敏锐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中国当代法学学者的命运”等问题,博士都一一进行了精彩的解答,互动环节同学们对支振锋博士的精彩回答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最后,孙晋副教授对这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和点评,他充分肯定了博士的讲座思想新锐、方法前沿、博学敏锐、严谨思辨,认为本次讲座开拓了我院老师和同学们的学术视野,意义重大,内容丰富,逻辑性强,是一次高水平的学术讲座。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赖腾、张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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