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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公法学术坊第七期“美国宪制中的军政关系”成功举办

日期: 2018-12-05      阅读:

20181129日,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评论》编辑部、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办的青年公法学术坊第七期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08会议室成功举行。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美国宪制中的军政关系”,主讲人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晟。活动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明涛主持,吸引了法学院和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等院系众多师生。

活动伊始,主持人黄明涛老师向在场的师生隆重介绍了李晟老师,大家对李晟老师的到访报以热烈的掌声。随后,李晟老师就“美国宪制中的军政关系”这一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与看法。



李晟老师从“美国宪制确定军政关系的方式”“美国宪制结构中军政关系的动态演变”“宪制结构之外的多元力量”三个问题出发,对主题进行了阐释。针对第一个问题,李晟老师提出,对于美国宪制中军政关系的确定首先需要理解美国宪制军政关系的基本预设。其中美国人对于军队和战争的态度分裂为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阵营,两个阵营对于战争和军队的评价奠定了军队在国家中的地位。在美国宪法的军事条款中规定了五对与军事相关的关系:国会与总统、军政权与军令权、陆军与海军、常备军与民兵、中央与地方。五对关系相互制衡,保证军队稳定以防止军事独裁与军政府等现象的出现;对于第二个问题,李晟老师指出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从美国民兵到国民警卫队的变化、行政权与立法权博弈的变化以及各军种地位的变化。首先,第一个变化主要原因是,南北战争之后民兵组织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美国战争对军队组织纪律、专业分工、海外投放等要求,因此国民警卫队逐步实现专业化,并且已经开始执行海外任务;其次,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博弈过程中由于军队规模的不断扩大,军种类别不断增加,以及逐步完善的行政权对军队建立的指挥框架,国会对军队的领导正在逐步被总统的行政权削弱;由于技术变迁、联合作战逐步强化、空军在各军种中逐步拥有更高的地位。针对第三个问题,他认为宪制结构之外的多元力量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客观文官控制、保守主义、军人文官化、现代化军事建设的需要等都间接影响着宪制中军政关系。

在与谈环节,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小建认为,从比较宪法角度,本次主题对中国宪法的改进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目前我国宪法中对于军队的规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期问题、国防部与中央军事委员会职权划分的问题等。本次讲座中李晟老师已经对这些问题作出了部分回应,军政权与军令权概念引入也许可以进一步为国防部与中央军事委员会之间的职权划分指明方向。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杨昂以希波战争为例,探讨军队军人的构成问题,可以尝试以社会各阶层为基础考虑军人的结构以实现对军队更好地管理。另外,现代军人文官化的现象可能是因为现代战争对技术的需求高于以往任何时期,军事力量的掌握逐步从平民阶层转移到知识阶层。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李炳辉认为,首先,美国允许公民享有持枪权的本意是当公民受到压迫时可以使用暴力进行反抗。但是,这种反抗权行使时间和情形都没有得到确认。其次,美国军队受到国家的领导,但同时军队也是人民的保卫者,当国家与人民之间发生冲突时,军队性质的界定尚需明确。最后,军人与非军人的界限应当进一步厘清。

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中,在场同学分别就军队保守主义历史来源等问题进行提问,李晟老师都作了认真、专业的解答。

最后,黄明涛老师再次对李晟老师带来的精彩演说表示诚挚的感谢,本次活动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通讯员:陈浣莹、刘文健、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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