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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法学大讲堂第四讲顺利开讲

日期: 2018-11-29      阅读:

     11月27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珞珈法学大讲堂第四讲开讲,此次讲座在法学院120学术报告厅举行。学院百余名师生参加了这次讲座,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珞珈法学大讲堂主讲人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天津大学卓越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讲座主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事司法改革的历程与思考”。我院占善刚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王杏飞教授,我院刘学在教授、洪浩教授、余立力副教授参加了此次高水平讲座。

     讲座伊始,主持人占善刚教授对张卫平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张卫平教授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做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



     随后,张卫平教授开始了本次主题讲座。张卫平教授首先阐述了改革开放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变迁内在的联系与影响,并指出改革开放更重要的是开放对社会的影响、对法制的影响。接着就民事司法改革与《民事诉讼法》文本的变迁之间的联系展开了论证。张卫平教授以时间为切入点将我国民事司法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针对传统审判方式的体制性改革阶段;第二个阶段是由于传统文化价值回归所造成的强调调解阶段;第三个阶段是2012年至今依法治国全面推开阶段。通过这三个阶段的划分梳理我国民事司法改革变迁的内在动力与外部因素。他指出,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在没有发展到相当程度时是很难重视程序正义的,国际视野下的民事诉讼更是呈现出一种“贵族化”的状态。针对我国过去以及当下民事司法改革的不足与缺陷,张卫平教授认为以政治为驱动力的民事司法改革难以为继,只有坚守以程序正义为核心的现代法治、在我国传统文化与法律科学之间寻找平衡点才是未来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与趋势。



     张卫平教授在阐述、论证自己观点的过程中以轻松诙谐的语言、通俗易懂的举例,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深入浅出的将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民事司法改革的变迁生动的展现在听众面前,给同学们带来一场学术的饕鬄盛宴。

     主持人占善刚教授对张卫平教授的讲座进行总结性概括。占善刚教授不仅认同张卫平教授以时间为节点来划分民事司法改革的变迁的准确性,而且对政策、政治对民事司法改革的影响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在之后的互动中,法学院的同学们与张卫平教授就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民事司法改革、婚姻诉讼和家事审判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与交流。(阮崇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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