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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评估会议在我院召开

日期: 2018-11-05      阅读:



20181031日,《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评估会议在法学院209会议室召开。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经济法规处处长杨建业、综合法规处副处长陈超、经济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陈苒和经济法规处干部朱天恩就《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二审修改稿向我院“湖北省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相关专家征集意见。



此次会议由“湖北省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联络处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法学院杜群教授、柯坚教授、胡芬副教授、刘静副教授,吴宇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忠民、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建瑞,湖北省环境科学院主任、高级工程师刘巍,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王祖武,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科长、工程师于海生,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室主任张召艺等共十二位专家参与会议。



法学院院长冯果首先发言,他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以及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与我校共建“湖北省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基地的成立将积极推进法学教育和立法实践。同时表示学院将全力支持基地建设,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着力提升立法基地的软硬件设施。



随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经济法规处处长杨建业致辞,他指出武汉大学法学院是湖北省法学教育的重镇,对法学院办学水平、学术声誉以及社会服务能力表示欣喜与赞赏。并表示建立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将更好地促进立法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实务,借力借智,提高我省地方立法整体能力和水平,保证立法质量。同时杨处长对于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献言献策表示由衷的感谢。



最后,各位专家学者对《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细致、深入地讨论,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角度出发,提出了立法草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若干难题以及解决对策,为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提供了智力支持。

(供稿:何宗鹏 李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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