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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华,女,汉族,1976.年2月,湖北宜昌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建成员,现任民建武大委员会常务副主委,民建湖北省监督委员会委员,民建湖北省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学习经历:1994—2004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民商法硕士学位和民商法博士学位,并于2012年在美国旧金山访学一年。

工作经历:2004—200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讲师;

2006—2012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

2012— 现今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4年7月—2015年7月 挂职武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社会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湖北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精品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审专家

《法学评论》编辑

学术成果:1、《<民法总则>建议稿》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02

2、《请求权与债权的关系及请求权体系的重构以债法总则的存废为中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06

3、《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民事法律实训教程》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09

4、 《数据保护的路径选择》,张素华载《学术界》2018年第7期

5、 《论情势变更原则中的再交涉权利》《清华法学》2019年第3期

6、 《民法典中担保制度的独立成编》《法学家》2019年第6期

7《人格权法独立成编必须正视的几个基本问题》,张素华,载《东方法学》2018年第2期

8《<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的进步与不足》,张素华,载《东方法学》2017年第2期。

9《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的困境与应对》,张素华,载《人民法院报》2017年1月19日第005版。

10《体外受精胚胎问题的私法问题研究》,张素华,载《河北法学》2017年第1期。

11《民法典编纂与财产法总则的存废》,张素华,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1月30日第005版

12《有关债法总则存废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张素华,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3期

承担项目: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大数据交易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因应;

2、司法部项目:数据确权与数据交易法律问题;

3、中国法学会课题: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保护 ;

4、深圳市福田法院:员额制改革背景下法官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张素华

教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