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生,湖南新宁人。1997年于武汉大学获国际法博士学位,2001年任教授、2003年博士生导师、2012年武汉大学二级教授、2016年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2018年入选教育部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现为武汉大学弘毅特聘教授。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访问学者、英国邓迪大学访问教授,曾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8年),兼任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海事大学客座教授等。
研究方向为“国际组织法”“国际能源法”和“国际海洋法”。作为首席专家主持承担了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发达国家新能源法律政策研究及中国的战略选择”、2013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海上共同开发国际案例与实践研究”、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规则体系研究”和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球治理的区域转向与中国参与亚洲区域组织实践研究”等。总主编“新能源法律政策研究丛书”(13卷)、“海上共同开发国际案例与实践研究丛书”(9卷)和“‘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国家权益问题研究丛书”(12卷),独著有《国际法析论(第5版)》《国际法史论(第2版)》《主权论》《国际法(第4版)》和《中国能源安全法律保障研究》等;发表中英文论文100多篇,4篇发表在《法学研究》、2篇发表在《中国法学》、2篇发表在《世界历史》、3篇发表在Journal of East Asia & International Law等SSCI期刊以及《人民日报(理论版)》等。
代表性论著曾荣获“教育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两次)、“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中国海洋法学会优秀学术论文奖一等奖、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国际法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多篇咨询报告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交部、教育部和中宣部等采纳或被中央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