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大法函字〔2021〕1号
关于李安安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济法教研室:
因工作需要,经经济法教研室民主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李安安同志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原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不再担任教研室主任一职。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