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4月全面实施“烛光导航工程”以来,各学院(系)不断建立健全教师联系学生、关爱学生、培育学生的长效机制,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烛光导航师。为进一步提高“烛光导航工程”的育人效果,根据《武汉大学烛光导航工程实施办法》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优秀导航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我院可推荐评选1人。
二、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导航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导航”工作中有突出成效。
三、评选程序
(一)材料提交(2014年12月23日前)
申请人需填写《烛光导航工程优秀导航师申报表》(附件下载),并附3000字以内支撑材料。 请将申请材料于2014年12月23日17:00前交至法学院235办公室刘慧处,并发送电子版至fxyliuhui@whu.edu.cn。
(二)组织评审(2014年12月下旬)
院党委组织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报学校党委学工部评审。
(三)总结宣传(2015年1月上旬)
学校将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优秀导航师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导航师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
附件:
武汉大学优秀导航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