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我院校友罗东川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8年8月至1991年7月,在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并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2.09—1986.07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08—1988.0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05—1993.0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8-1991.07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4—1993.0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3.07—1995.05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5—1995.0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6—2000.0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2000.06—2000.1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2000.12—2003.12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2003.12—2004.0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三庭副庭长
2004.06—2009.0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4.07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01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2.03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3.06—2013.07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政治部副主任
2013.07—2013.12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2013.12—2015.07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
2015.07—2017.04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04—201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1—2018.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