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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

日期: 2010-09-02      阅读:

专业方向
志愿
志愿一
是否服从调剂
是□ 否□
志愿二
志愿三
对志愿选择的专业方向的认识与理解,以及基本研究计划
入学以来的学习和科研成果
入学以来获得表彰奖励以及受处分情况
班主任
签名:
院研究生
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专业导师意见
名: 2004
填表说明:
1每人最多只能填报三个志愿专业;
2可志愿选择的专业方向如下:
宪法学
行政法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民商法学
刑法学
国际法学(国际公法)
国际法学(国际私法)
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
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是否服从调剂”栏内若不填,视为服从调剂。
4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不超过5人;若超过此数,法学院和各专业教研室有权调剂。
5此表填好后由班级负责人收齐交班主任签署意见,之后交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6导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者需经班主任、原导师和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同意后重新填写此表进行双向选择。
7本表上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截止日期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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