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及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法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法学院根据法学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经研究确定拟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50人。
四、凡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的必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GPA不低于3.30。(必修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公共基础必修及专业教育必修,且课程无重修情况)
五、法学院实行大类招生,符合条件的2023级本科生转入至2023级法学类,2022级本科生转入后下编至2023级法学类。
六、2024年2月26日-2月27日,学生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2024年2月28日-2月29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七、2024年3月1日上午,学院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接收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察法理学相关内容,参考书目:1.“马工程”教材:《法理学》(第二版),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2.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八、2024年3月4日,对进入面试的学生,依据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面试,最终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转入我院学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武汉大学法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