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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共同设立 “明思国际交流奖学金”与“明思民商经济法青年学术出版基金”的公告

日期: 2024-02-22      阅读:

近日,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主任、杰出校友方昀博士达成一致协议,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明思国际交流奖学金”与“明思民商经济法青年学术出版基金”,从2024年开始,每年度捐助金额50万元(¥500000),旨在支持和促进法学学科建设与法律人才培养。具体信息如下:

明思国际交流奖学金

1.宗旨

“明思国际交流奖学金”由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旨在为优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参与学术活动、进行国际交流提供物质支持,促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法治人才。

2.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在籍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在35周岁以下),每年选拔3名。

3.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人民币万元整(¥50000)。

4.申请资格

1)留学或访学期限在6个月以上;

2热爱祖国,诚信守法,道德品质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行为,评审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评审程序

每年申请时间截至当年830日,由明思国际交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程序择优选拔,并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冉克平老师(13986210236)  夏金莱老师(18588887189)    

联系邮箱:ms_jxj@sina.com


明思民商经济青年学术出版基金

1.宗旨

“明思民商经济法青年学术出版基金”由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旨在支持广大民商经济法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学术创新,撰写并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处于学术前沿的专著,促进民商经济法青年教师职业发展,激励青年教师成为民商经济法学科建设的中坚力量。

2.资助范围

资助出版对象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撰写的民商法和经济法学科领域(包括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数据法以及相关交叉领域等)富有原创性、代表性、创新性的高水平学术性书稿,已完成但尚未付印。

3.资助办法

1)基金每年资助民商经济法学术专著3

2每部专著的出版资助标准按照出版合同约定给予出版资助,每部专著资助人民币万元整(¥100000

4.申请条件

出版资助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具有武汉大学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申请时在四十五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著作;

(2)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人书面同意;

(3)申请者须完成全部书稿,专著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请资助出版的成果须是民商经济法领域学术精品和原创性研究成果,达到出版水平,并已同有关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或协议、意向书);

原则上需在以下出版社出版: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等。

(5)申请者为学术专著意识形态和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学术专著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严谨、文字精炼、标注规范;

(6)申请资助出版的成果尚未获得其他资助或者奖励。

5.其他要求

1获资助出版的成果,须在扉页处明确标示“受明思民商经济法青年学术出版基金资助”字样。

(2)获资助出版的成果应在签订出版合同当年内出版。

        6.评审程序

每年申请时间截至当年的630日,由明思民商经济法青年学术基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程序择优选取,并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冉克平老师(13986210236夏金莱老师(18588887189)  

联系邮箱:ms_jxj@sina.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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