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师: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办法》、《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2024级本科生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全员育人合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面向全院教师遴选班级导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拟遴选7名(含中欧班1名)。
二、遴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对待学生有热心、责任心和爱心。
3.能定期深入班级,与学生沟通交流。
4.熟悉学校和学院关于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工作职责
1.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开展学业指导。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率。为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咨询与指导。
3.指导班级建设。指导学生开展班级建设,加强班级学风建设和宿舍文化建设,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4.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结合专业与行业特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5.开展个体辅导。加强与辅导员等工作协同,有针对性地进行个体指导与帮扶。
6.协助事务管理。参与班级评奖评优、学生资助、安全教育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四、工作安排
班级导师遴选采取个人报名、学院审核、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请有意担任2024级本科生班级导师的老师于2024年9月5日前联系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余奕(027-68752932)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