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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年度“明思青年出版基金”的通知

日期: 2025-01-17      阅读:

1.宗旨

  “明思青年出版基金”由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旨在支持广大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学术创新,撰写并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处于学术前沿的专著,促进青年教师职业发展,激励青年教师成为学科建设的中坚力量。

2.资助范围

  资助出版对象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撰写的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包括知识产权法、数据法等)、经济法(包括社会保障法、金融法等)和环境法学科领域富有原创性、代表性、创新性的高水平学术性书稿,已完成但尚未付印。

3.资助办法

  (1)基金资助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和环境法学术专著4部;

  (2)每部专著的出版资助标准按照出版合同约定给予出版资助,每部专著资助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

4.申请条件

  出版资助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具有武汉大学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申请时在四十五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著作;

  (2)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人书面同意;

  (3)申请者须完成全部书稿,专著总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请资助出版的成果须是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和环境法学科领域学术精品和原创性研究成果,达到出版水平,并已同有关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或协议、意向书);

原则上需在以下出版社出版: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等。

  (5)申请者为学术专著意识形态和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学术专著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严谨、文字精炼、标注规范;

  (6)申请资助出版的成果尚未获得其他资助或者奖励。

5.其他要求

  (1)获资助出版的成果,须在扉页处明确标示“受明思青年出版基金资助”字样。

  (2)获资助出版的成果应在签订出版合同当年内出版。

6.评审程序

  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由明思青年出版基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程序择优选取,并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冉克平老师(13986210236) 夏金莱老师(18588887189)  

  联系邮箱:ms_jxj@sina.com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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